消息面上,8月8日,工信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〔2023〕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主机、关键功能部件、数控系统企业清单。要求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。
通知指出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,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开展资格复核。根据第三方机构复核意见,综合考虑工业母机产业链重点领域企业情况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。企业可于10月31日后,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。清单印发后,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。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,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;已列入2023年清单但未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,于2024年10月31日停止享受政策。